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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怎么办,可以执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2020-06-23 19:27:16 投稿人 : 网络整理 围观 : 评论

  老赖名下无财产,当然可以执行他们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这是为什么呢?债务关系不是合同上的相对性吗?

  其实,许多老赖在知道自己卷入官司后会将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有的会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有的会无偿赠与其他人,总之就是为了不还钱,可以想尽一切办法。但是要执行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行。

  一、需要确定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合法收入

  孩子在成年之前,通常是由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来监护教育以及管理他们的财产;而有的未成年人,虽然没有完全长大但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自己的收益,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就不能用来帮其父母还债。

  还有的未成年人的财产,是其他人合法赠与他的,比如其他的亲戚朋友指定赠送给未成年人的房产,并已经完成了过户;这时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就是他自己的合法收入,不能成为其父母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对象。

  如何确定呢?就是排查财产线索背后的来源,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法院会介入执行,由被执行的老赖来证明其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并不是他的。

  二、老赖的家庭存在财产混同

  一个家庭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那么财产通常是共同所有制,即使老赖的子女已经年满16岁,通过自己的劳动在赚钱收入的时候,一家人的钱是混同在一起使用的,那么单独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应该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这时其名下的存款或其他财产就可以一同申请强制执行,同样的道理,除非他能证明他的财产的真实来源,并列举出独立性;假如其父母将钱转移到他名下,却说是他自己赚取的,那么就涉嫌转移财产,不配合执行的情形。

  正常来说,绝大多数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在有明确的赠与外,是不可能有个人大额的独立财产的,申请人发现这些财产线索要及时报告,供进一步查询落实。

  强制执行是目前很难的社会问题,许多案件赢了却不一定能获得履行,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又会遇到,故意转移财产,变卖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

  所以,申请执行人需要重视,认真收集被执行人可能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人员去核实,避免漏过。同时,对拒不还钱的老赖,要及时的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员系统,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对确实没钱还的人,给予一定的包容,寻找和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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