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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改革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合并“交所合一”的作用和意义

2020-04-24 12:02:38 投稿人 : 网络整理 围观 : 评论

  4月17日下午,樟树市公安局召开“交所合一“勤务改革动员部署会,标志着樟树市公安局“交所合一”改革正式启动。

  什么是“交所合一”?

  “交所合一”勤务改革是市局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实践,也是顺应民心,提升民意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发挥有限警力效能最大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保持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基层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合二为一,整合队所警力资源,以勤务改革弥补警力不足、机制创新促进警务效能提升,实行一警多用、一警多能、统一执法、联合执勤,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街面发案,提高路面见警率、更好地发挥基层所队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感。

  01

  “交所合一”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涉及的派出所为黄土岗、义成、昌付、吴城、刘公庙、洲上、经楼、永泰、店下、观上派出所,涉及的交警中队为黄土岗、永泰、张家山、临江、阁山交警中队。其中黄土岗、永泰交警中队保留机构设置不变,撤销全部建制,将建制和工作职责职权全部划转到现辖区的黄土岗、义成、昌付、永泰派出所;张家山、临江、阁山交警中队机构不变,削减部分建制,将削减的建制随工作职责职权划转到现辖区的昌付、吴城、刘公庙、洲上、经楼、店下、观上派出所。同时根据改革需要调整有关交警中队的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职权及人员安排。

  02

  “交所合一”运作模式:

  组织架构。整合后的派出所加挂交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组织建设、队伍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行使事权管理职责。

  权责关系。建立由派出所所长负总责下的分工负责制,落实任务,并接受交警大队的指导、考核。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调配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

  勤务安排。市局指挥中心按照市局制定的勤务运行模式将派出所辖区内所有警情(含交通警情)统一指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接处警。派出所勤务实行所长统一指挥下的所领导负责制。

  窗口服务。原交警中队窗口所承担的业务,根据辖区延伸到派出所服务窗口,将交警大队窗口部分业务下放到服务窗口。

  03

  “交所合一”职责权限:

  派出所与交警中队合并后,在履行好派出所原有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市局授权,在交警部门指导下,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依法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2.依法查处除刑事案件的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辖区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处理发生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协助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

  4.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受理机动车车管和驾管业务;

  5.积极开展“两站两员”工作,排查道路安全隐患,负责辖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及时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零”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实施交通应急管理,组织道路交通开道、安保、警卫、交通管制等工作;

  7.交警部门授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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